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马家山体滑坡治理项目监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马家山体滑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马家山体滑坡治理项目监测;
2.2、监测服务费:326000元;下浮8%即299920元
2.3、项目范围和内容:对项目进行监测,主要包括施工期监测和竣工效果监测;
2.4、服务期:边坡工程竣工后的监测时间不应少于二年,遇暴雨情况下应加强观测。
2.5、质量要求:符合编制规范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必须具备省内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项目负责人应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5时00分前将确认函(格式见后)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式且邮件封面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逾期或邮件封面未备注公司名称视为放弃,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11月 14日15:0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1月15日至11月17日17时00分);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人民政府。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灵地镇
电话:******688联系人:江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电话:******;联系人:小庄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 月日发出的关于(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我方承诺提交材料属实,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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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马家山体滑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灵地镇马寨村马家山体滑坡治理项目监测;
2.2、监测服务费:326000元;下浮8%即299920元
2.3、项目范围和内容:对项目进行监测,主要包括施工期监测和竣工效果监测;
2.4、服务期:边坡工程竣工后的监测时间不应少于二年,遇暴雨情况下应加强观测。
2.5、质量要求:符合编制规范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验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必须具备省内测绘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4、项目负责人应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下午5时00分前将确认函(格式见后)盖章后扫描以pdf格式且邮件封面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逾期或邮件封面未备注公司名称视为放弃,不另行通知。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11月 14日15:0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1月15日至11月17日17时00分);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人民政府。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灵地镇
电话:******688联系人:江先生
******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电话:******;联系人:小庄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 月日发出的关于(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我方承诺提交材料属实,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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