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生物医学前沿研究中心大型仪器设备(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高分辨质谱仪)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学院生物医学前沿研究中心大型仪器设备(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高分辨质谱仪)更新项目 | ****** | ****** |
包段1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 超高效液相色谱串联高分辨质谱仪 套 1 是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国产设备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进口设备9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
5.5质保期限:所投设备五年质保。
******学院指定地点。
5.7 包段划分:1个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4投标人(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人(供应商)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6投标人(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须承诺中标后以自己名义办理海关登记获取报关权限,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3.7投标人采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活动的,须提供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项目授权书(若原件为外文,须提供中文翻译)。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参与本次采购的各投标人(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根据其行为,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上报。”
3.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机构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向中标人(供应商)按下述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核算后的80%收取(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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