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4年林州市河顺镇石村村入户路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 录 林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lz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林财磋商采购-2024-CS105-1 | ******人民政府2024年林州市河顺镇石村村入户路项目 | 744546.95 | 744546.95 | 是 | 744546.95 |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质量要求:合格
5.4 建设地点:林州市河顺镇石村村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证明资料);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4年9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4年9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中标资格(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4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及在本单位2024年9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lz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