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答服务商须知
一、说明
1. 比选原则
1.1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采用比选方式进行。
1.2 成交应答服务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成交应答服务商不得向他人整体转包或部分分包本成交项目,对于必须由第三方完成的项目,成交商必须得到采购人的许可,同时第三方的资信必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合格成交商的要求),并由采购人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
2.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应答服务商
2.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
2.2 满足以下条件的应答服务商为合格的应答服务商,可以参加本次比选。
2.2.1 应答服务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2.2.2 应答服务商应具备为民航安全提供咨询服务能力,自2021年1月1日(以项目结算日期为准)起至今独立完成过20万元(含)以上的运输机场安全咨询评估相关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项目范围和内容,合同时间,双方签字或盖章页,各页需加盖应答人公章,如所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并加盖用户公章。)
2.2.3 应答服务商应为本项目设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本科(含)以上学历,具备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机场运行、机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航务等专业工作背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4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税款所属时间为2023年7月~2024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完税证明,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相关证明(须加盖应答服务商公章)。
******有限公司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服务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2.6 成交服务商必须直接与采购人签订双方经济合同。
2.2.7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应答服务商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其应答服务商资格将被取消。
2.2.7.1 提供虚假的资料;
2.2.7.2 未对比选文件作出逐条实质性响应及在实质性响应方面失实;
2.2.7.3 不符合本文件中合格应答服务商要求的;
2.2.7.4 应答服务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参与比选。
3. 资金来源
3.1 企业自筹资金。
4. 比选费用的承担
4.1 应答服务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比选文件
5. 应答服务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应答服务商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应答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应答服务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与资格被拒绝。
5.1 比选文件的澄清
******委员会对在比选截止期五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2 比选文件的修改
5.2.1 在比选截止期三日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应答服务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
5.2.2 比选文件的修改将由采购人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应答服务商发出。
******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延长递交比选文件的截止期。
三、报名方式
公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请将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营业执照电子件以及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以word文件形式发送至此邮箱参与报名,邮件命名为项目名+公司全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需求
1. 需求描述
跑道安全是机场运行安全的生命线,跑道侵入防范是机场运行的核心安全,首都机场面临人多、车多、航班多等复杂的运行环境,需要持续不断的提升跑道安全管控水平。
通过对项目的研究,系统归纳国内外近年来的先进理念与经验,纳入国内外经过实践检验的技防技术,总结管理上一般性的要求、对技防措施的技术要求,指导机场从管理与技术上提升跑道安全管理水平。
*2. 具体工作内容
结合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针对首都机场运行特点,编写《运输机场车辆人员侵入跑道风险防控体系和关键技术指南》,提升首都机场跑道安全管理能力,同时为业内提供参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2.1 跑滑规划设计与目视助航设施设置,包括:机场总体规划、对现有设施的重新设计、滑行道命名、目视助航设施设置、跑道端安全区设置与保护、敏感区保护、保护区外标识体系、应急通道设置。
2.2 跑道的运行管理,包括:组织机构、跑道侵入防范方案、培训与安全意识、事件报告与统计、定期评估与持续改进。
2.3 跑道的运行使用,包括:跑道区域检查、通讯与监视、空侧车辆人员管理、上跑道作业要求、热点识别工作、低能见度下运行、跑道临时关闭。
2.4 跑道施工,包括:建设计划管理、施工区域管理、通向施工区域的限制措施、变更管理。
2.5 跑道事件的应急管理,包括:法规与制度、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应急设施与物资、应急队伍、处置与响应、应急培训、应急演练、业务连续性管理、信息管理、应急信息系统、经费与保障、应急中的风险管理。
2.6 技防系统的应用,包括:一般要求、跑道道口的控制措施、车辆、人员监控系统等。
二、服务要求
1.1 指南内容应符合《运输机场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办法 AP-140-CA-2024-02》中相关要求。
1.2 调研和评审
1.2.1 成交应答服务商应对国内典型机场开展调研(不少于1次,应包括国内大型枢纽机场),验证指南要求的适用性,补充指南内容。
1.2.2 成交应答服务商应邀请业内专家组织甲方和相关单位召开研讨会(不少于2次,其中项目执行过程中召开的研讨会不少于1次、结题评审会1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指南内容。
*1.2.3 发布企业级标准,完成项目结题。
2. 其他要求
3.1 参选方指派到场服务的人员应具备专业服务能力,服务团队成员人数应当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
3.2 参选方应配合并通过比选方安全准入等培训,保证其符合比选方的安全准入要求;
3.3 本项目人员如需进入首都机场控制区内工作,相关人员须办理隔离区证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办理完成,办理证件的相应费用应在报价中进行综合考虑。
3.4 参选方应配合比选方对其提供服务的过程、质量进行检查、审核。
三、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四、项目费用构成
(1)该项目价格费用主要包括调研费用、研讨及咨询费用、报告编制费用、指南撰写及发表费用等,上述费用包含人工成本、工具设备使用费、保险费、证件费、加班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本项目开展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上述费用中,不再因为项目开展提供其他费用。
(2)本项目拦标价为含税价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比选人将拒绝参选人的参选文件。
(*号条款如一条不满足,则视为参评文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