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商财公开招标-2025-7
******医院购置一批医疗设备项目(内镜氩气刀、腔内混合动力碎石机)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内容:购置腔内混合动力碎石机一套(含探针100根、经皮肾内窥镜1台) 、内镜氩气刀一套,本次采购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售后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详细采购数量及参数见招标文件;
2.2、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的质量和标准,通过招标人验收;
2.3、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4、质保期:一年;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江磊、宋庆召、王起日、成敏、李良峰(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 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42,416.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商城县金刚台大道西段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商城县西苑南街50号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产品报价明细表.pdf
相关附件:******75421.pdf
相关附件: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附件:评标报告.pdf
2.2、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的质量和标准,通过招标人验收;
2.3、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2.4、质保期:一年;
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商财公开招标-2025-701 | ******医院购置一批医疗设备项目(内镜氩气刀、腔内混合动力碎石机) | ******有限公司 |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峡山口东路168号A栋306室 | 3,118,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8.19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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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75421.pdf
相关附件: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相关附件:评标报告.pdf